PART 1
目前分類:集會遊行法 (11)
- Dec 20 Sat 2008 16:19
〈轉文〉野草莓與圖博人於自由廣場遭驅離之影片
PART 1
- Dec 11 Thu 2008 06:38
〈轉文〉天未破曉,野草莓遭強制驅離
野草莓將在今早九點
於廣場召開記者會
「國際人權日後最大的諷刺」
在馬英九總統宣示捍衛人權並且說出:「台灣是全世界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國家」,不到24小時,在12月11日凌晨三點,警方利用優勢警力及四輛警備車包圍自由廣場, 將野草莓同學,以及在一旁陳情的圖博民眾,強迫搬上警備車驅離。
請問,在野草莓努力展現出理性與和平的遊行,打算撤離廣場, 並與警方密切溝通的同時, 為何警方要採取如此大的動作來驅散野草莓?新上任的中正一分局局長陳銘政顯然不如前任局長, 能夠信任野草莓會自行離開自由廣場, 非得要在凌晨三點同學正在睡覺,媒體也都都收班的時候, 前來進行驅離的大動作,我們想問, 台灣是否真的如馬英九總統所說,是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國家?馬政府對於學生抗議他的容忍度,只能撐到一個月?是否,驅離學生, 就是馬英九總統與劉兆玄院長對野草莓學生的最好回應?
警方於今夜夜間三點多,帶著兩輛警備車與大批警力來到自由廣場, 準備驅離聚集在自由廣場上抗議的圖博人士與野草莓們。 不到一小時,警備車已增加到四輛,並以優勢的警力強制帶走111位圖博人士。夜間四點半,超過兩百名的警力,以方陣之勢,將約4 0名學生包圍;學生們靜坐在地, 而趕往現場的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與警方協調無效後, 警方開始強制撤離學生物資。在強迫驅離學生的過程當中, 一名野草莓男同學被警方踹傷背部, 有一名同學爬上野草莓塔與警方對峙,情況危及。五點二十, 警方在三次舉牌後,開始強制將學生抬上警備車,驅離現場。
現場學生指出,警方對廣場學生舉牌,但並未表明任何執法依據, 便開始清除現場物資。而稍早在進行對圖博人士的驅離時, 警方曾向野草莓學生表示,不滿野草莓援助物資予同在自由廣場抗議 的圖博人士,在今天驅離前警方威脅: 「如果不是你們(指野草莓)幫助他們,我們也不會去抬他們(指圖博人士)!」。警方對於野草莓援助弱勢團體的打壓, 正顯示了國家暴力害怕人民團結、互相扶持的威權態度。 相較於歐美國家對於自由人權的保障以及對於圖博人士的人道援助, 馬政府強力搬離圖博民眾、強力驅離野草莓的做法, 對於強調會在適當時機邀請達賴來台的馬英九,無異是自打嘴巴, 說一套做一套,到底,日久見人心, 說要在適當時間歡迎達賴來台的馬英九, 為什麼對圖博人以及幫助他們的野草莓,在今天強力驅離?
野草莓嚴正抗議警方執行違憲的集會遊行法, 以及警方對待圖博人士之不平等態度。 警方將野草莓同學分三車載至台大校園放下, 但卻將對台北路況不熟的圖博人半夜遺棄在大湖公園以及關渡。 被搬離的圖博人沒有抵抗,只有懂中文的人喊著「馬英九救救西藏」。野草莓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於警察行使職權時, 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野草莓表示,將繼續依此法條, 要求警方將今夜突擊現場之驅離過程,製作完整記錄。
引用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8215.html
- Nov 24 Mon 2008 20:22
〈轉文〉關於學生靜坐的十萬個為什麼
本文引用自:http://funp.com/t512474#p=512474
這真是一場媒體戰。週遭有太多人對此次黑色靜坐的學生充滿著誤解與疑問,但被質問的一方卻苦無答辯的機會。在bbs上看到karlrecon的這篇,覺得可以拿來回答許多人的問題,便整理一下格式全文轉載。持續更新中,歡迎指正。以下為karlrecon的全文。
靜坐主要訴求: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憲法(http://0rz.tw/534YC)
集會遊行法(http://0rz.tw/5e1Kk, http://intermargins.net/Column/13.htm)
一、為什麼他們需要道歉,也許我同意回答但可能性似乎很低?
訴求主因在於兩位首長口是心非,說一套做一套,出賣國家最根本的國旗,並侵犯人權。不但背叛國家也欺負人民。
抗議/集會遊行的目的就是要傳達某些訴求給官方知道,但兩位的做法是:「你們訴求你們的,不要讓我們聽到。」而將管制區無限制的擴張,大到連執法者都不知道範圍在哪,反對的聲音連傳達都出不來,根本的違背了集會遊行的精神-政府應該聽人民的聲音,此舉也一併對國家的人權基礎造成影響。
而更誇張的是竟授權給執法者過多的執法權,讓他們能在無法確定對象是否有造成危險的可能性下即強制驅離。(這邊第3訴求再詳述)
結果呢:都說是個案,如果確有其事會依法懲辦。
執法者要執法還需授權,如果不是高官授的權哪麼多警察會這樣違憲,一句個案就沒事?不該道歉嗎?能因為難度高就不要求道歉嗎?
二、張銘清事件讓他們不得不這麼做,都是之前那些人害的!
不管有什麼理由,請就事論事,但今天政府能夠為了讓一個人耳根子清淨而違憲,連衝進住家都做出來了。
爭議在於:
不能懷疑/預設一個人有犯罪動機即逮捕或驅離;不能因為一個外國人做壞事就說該國人都是壞人。這即是違法不理性的事。
三、為什麼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下臺?
- Nov 18 Tue 2008 21:53
〈轉文〉警察濫權、侵犯人權 --高雄野草莓靜坐學生遭警方恐嚇相關新聞
〔記者侯承旭、林孟婷、徐夏蓮、吳世聰/綜合報導〕總統馬英九昨晚南下高雄參加晚宴,在附近靜坐的野草莓學生發動突襲嗆馬,與警方拉扯追逐。
馬英九昨晚六點五十分抵達高雄漢來飯店,在附近靜坐已經一週的野草莓學生聞訊後,分別騎機車及搭乘接駁車要到飯店嗆馬,要求馬英九回應學生的訴求。
喝令下車 否則別想畢業
三名學生搭上前往飯店的接駁車時,便衣警察也馬上進入車內,下令駕駛不得開車,並要求學生立即下車,否則「大家都別想畢業」。學生們立即下車,又轉攔計程車要到飯店,計程車運將也遭員警制止不得開車。
此時,學生們步行的方式往飯店出發,員警一路尾隨,學生又攔了計程車,員警竟以肉身擋在計程車前方,運將馬上轉彎甩開員警,一路朝飯店加速前進,當車子距離飯店僅一百公尺時,計程車就被警網團團包圍。
員警要求三名學生下車接受盤查,學生們見狀拔腿就跑,與馬英九的維安人員在小巷追逐,有女學生的包包被扯破,直到馬英九離去後,才停止追逐。學生強調,馬英九宣稱願意與學生對談,卻派出大批維安人員阻止學生接近,展現執政者的傲慢,未來學生會全國串連,以突襲的方式嗆馬。
野草莓學運在高雄市城市光廊已經靜坐達一個禮拜,昨天下午包括勞工、教育、性別、身障、原住民、生態等社運團體,在學生靜坐現場大會師,高喊「社運加草莓、人權不倒退」。
而在台南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前的野草莓學運學生,有部分學生因為應付期中考試及北上支援,顯得靜坐人數減少許多,還是有許多民眾前往加油打氣。
嘉義地區大學生發動在二二八紀念公園靜坐的野草莓學運持續進行中,累計到十六日傍晚已經有近八百人連署支持。
中部地區野草莓學運昨天在台中市市民廣場舉行「滿週紀念」,靜坐學生的陣容越來越大,聲援的民眾也越來越多。
引用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17/today-fo3.htm
嗆馬遭警恐嚇 野草莓學生報案
暴力相向 已妨害自由
〔記者侯承旭、陳文嬋、洪定宏、童涵旎/高雄報導〕在高雄城市光廊靜坐的野草莓學運,前晚為了向總統馬英九陳情,與便衣員警發生衝突,學生已向警方報案,譴責員警侵害人身自由。前晚馬英九南下高雄漢來飯店參加晚宴,野草莓靜坐學生聞訊後,欲前往向馬英九陳情,有三名學生遭便衣員警阻攔、拉扯,甚至出言恐嚇「小心畢不了業」。
這三名遭警方恐嚇、追逐的學生,分別來自高雄大學與高雄餐旅學院,其中一名女學生還被嚇得當場落淚。
學生們昨天在城市光廊召開記者會,譴責警方暴力相向,批評便衣員警沒有出示證件,竟限制學生的行動自由,還意圖搶奪學生物品,已構成恐嚇及妨害自由罪,要求警方調閱城市光廊周邊的監視器,追究違法行為。
學生強調,馬英九口口聲聲願意聽學生的意見,前晚卻因學生的陳情行動而落跑,再度暴露馬英九傲慢的真面目。
警方稱若執法不當會嚴懲
高市警局督察室昨日強調尊重學生訴求,採取柔性勸導,一切依法行政,已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查,將找計程車司機釐清案情,若警方執法不當,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高市警局督察室督察梁東山說,警方絕無不法情事,便衣警察執勤一律穿著刑警背心,攔查必定出示證件表明身分,學生指控遭恐嚇「畢不了業」,更非警察權責範圍,呼籲學生理性冷靜。他強調學生陳情抗議應事先申請,避免造成警民困擾。
前晚遭便衣警察追逐的高雄大學學生江昱欣怒斥「我們是犯人嗎?」質疑國安單位施壓基層警員,呼籲社會各界協助查出幕後黑手;高雄大學亞太所資管組碩士班三年級學生薛昱仁呼籲,政府應該給學生更寬廣的發聲管道。
校方強調絕不處分學生
- Nov 16 Sun 2008 16:33
〈奧文章〉我是學運世代的一份子
昨天去參加了野草莓學運的靜走活動,我認為這可以說是我所參與過的街運中最特別的一次
一致的服裝、整齊的隊伍,帶著相同的標語以及不聲張卻有力的訴求
雖然還沒達到最終的目標,但野草莓已經創造了一個社運的新方式
我們也成為一條在街頭緩緩流動的民主河流,口耳相傳是我們的流道,台灣人的心是我們的流域
在那裏我也發現到一件令人驚喜的事情
那就是在現場的同學們,無論男性或是女性,無論是一個人默默的坐著或者是一群人在熱烈的高談闊論
每個人的眼中都散發著一種不刺眼、卻又不容忽視的光芒,那是追求理想的人眼中所會散發出來的特有光芒
它讓我們的言談更增添了生命的色彩以及躍動的活力,讓我們的每個眼神、每個動作都洋溢著青春
從四點出發之後,我們用大約兩個小時完成全程3.3公里的靜走,回到了位於中央公園的靜坐現場
在那裏舉行了一場類似分享會的活動,請參與的學生、教授、民眾們上台說出他們心中的感動
而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話,則是出自一位阿伯的口中,他用他粗糙又帶著滄桑的手握著麥克風說道:
- Nov 12 Wed 2008 22:12
〈奧文章〉我也希望如此
如果不用去參加任何活動,違憲的集會遊行法就會自動修改
我寧可坐在沙發上,吃我的水果
如果不必發出自己的聲音,就能讓全世界知道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我也只想安安靜靜的看著窗外的風景
如果不對馬政府施加壓力,他們就會要求中國停止對台灣的敵意行為(如對準台灣的六千多顆飛彈、反分裂法等等...)
那我也不用去走那些遊行
如果、如果、如果、如果
如果什麼事都不用做,世界就會一片美好
那我去參加靜坐就真的是閒著沒事幹
沮喪,肩頭也沉重
- Nov 11 Tue 2008 19:24
〈轉文〉集會遊行法哪裡違憲?
依據自由民主憲法的基本人權概念,威權時代制定沿用至今的集會遊行法已有諸多部分有違憲之虞,其中至少包括:
一、「許可制」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集遊法第八條規定:「室外集合、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此一許可制規定已侵犯人民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之集會自由,且違反比例原則中「必要性」之 要求。對集會遊行採事前許可管制,並非一最小程度的限制,而可採自由報備、事後追懲制即可,故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要求。
二、「行政刑罰」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違憲:
集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活動「首謀」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將行政法規「刑罰化」的手段,其構成要件卻相當模糊,包 括同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第四款規定:「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此等概括條款,既不 明確又過於廣泛,即可使人民無法預見而承受刑罰,已違反大法官四四三、四四五號解釋揭示之法律明確性原則要求。
三、「缺乏公平救濟管道」違反程序保障要求違憲:
集遊法中賦予警察機關事前許可、且命令解散人民集會遊行之權力,卻無相同公平救濟之管道。集會申請經拒絕後,雖可申復,但申復之審查仍由警察機關單方面為之,此種制度設計違反程序保障,非憲法之所許。
四、「禁制區」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集遊法第六條規定「總統府、行政院」、「法院」、「國際機場、港口」、「重要軍事設施」、「外國使館與代表機構」、「官邸」…等地區,不論集會遊行和 平與否,一律禁止,連申請許可之機會接無,不合比例原則之必要性與衡平性要求,完全剝奪人民像上述機關和平集會訴求之權利。特別是「總統府、行政院」等作 為民主政治中的擔負責任政治的行政機關,其周圍卻不允許人民集會遊行向其表達意見,已違反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不合我國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要求,。
上述條文皆有違憲法侵害人民集會自由,應立即宣告違憲,以保障民權。
引用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3662.html 野草莓運動網站
奧斯不來陳的延伸補充:
1、何謂比例原則?
- Nov 10 Mon 2008 20:47
〈轉文〉野莓之聲以及高雄 (9:39pm更題)
我已經睜開眼了 撐過甦醒的疼痛
我伸開雙手迎接四方的風 抖落刺骨的操縱
我不是溫室花朵 你也不用假裝溫柔
我學不會你們虛偽的臉孔 只會真實面對自我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背叛了自己以後 不要連我們一起出售
我們有屬於我們的夢 我們有我們的話想說
在你丟棄了信念以後 灰燼裡我們選擇出走
安靜不代表認同 和平不代表承受
你的傲慢再一次燙傷了我
這一次 我不會沉默
- Nov 05 Wed 2008 21:06
〈奧文章〉台灣人放「台灣之歌」有錯嗎?警察極權國家再現!!
音樂放太大聲是環保局的管轄範圍吧?
一群拿鎮暴盾牌跟木棍的警察在幹什麼!?
這還像是活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嗎?
新聞越看越憤慨!!
只是想當台灣人有這麼難嗎!?
你是台灣人還需要一個法國人來教你嗎?
開口閉口我是中國人,這才叫數典忘祖!
是台灣人就站出來!!
明天下午四點到八點在中央公園見!
- Nov 05 Wed 2008 20:43
〈轉文〉向人民報告:我們為什麼不歡迎陳雲林
民主進步黨黨主席-- 蔡英文
二○○八年的十一月三日,請全國人民一起記得這個日子。在這一天,馬英九再一次把台灣往中國的方向推進了一大步。
為了要讓陳雲林來台,國民黨動用了所有的資源與管道宣傳,一時之間好像整個社會裡面找不到反對的聲音,儼然全國人民都應該對這次會面充滿期待。然而,這不是事實。在這個時候,當執政當局對內壓制言論,不顧人民感受,對中國處處討好時,作為一個主要的在野黨,民進黨要站出來提出我們最嚴正的立場。
我們不歡迎陳雲林這個時候來台灣,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在技術性的問題上,陳雲林其實根本可以不用來。我們從來不反對台灣與中國進行事務性的協商。不過,我們認為在當前的政治局勢之下,在第三地進行協商,台灣可以不用賠上社會對立。國民黨之所以堅持讓陳雲林來,目的無非是想透過「兩岸和解」的虛榮儀式來掩蓋他們低落不振的民調。
第二、我們反對表象的「儀式治國」,我們要求馬政府向台灣人民清楚說明,這次會談究竟會帶給台灣廣大人民什麼樣的實質經濟利益?兩岸快速的開放,對台灣產業及就業的衝擊有多大?對於那些因此而消失的產業,因此而失去工作的老百姓,政府有什麼因應措施?從五二○以來,台灣人民已經多次被這個政府欺騙,我們不能再允許這種現象繼續下去。
六月的江陳會談之後,百業依然蕭條,人民依然痛苦。兩岸破冰,人民破產,馬政府從來不去反省,現階段把經濟發展壓寶在中國的這條路線,不但效果有限而且有高風險。這次的台北會談之後,台灣將往一中市場的路邁進一大步,在這個重大的歷史時刻,我們要告訴當政者,你們錯了,一個國家的經濟不是這樣治理的。再這樣下去,台灣的經濟將更不可逆轉地全面依賴中國,台灣將會變成另一個香港,在不久的未來,台灣還有主權的空間嗎?台灣人民除了接受「統一」,還有其他的選擇嗎?
第三、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會放棄宣導自己國家的主權,不過,很不幸地,馬政府就是一個例外。現在,圓山飯店內所有的中華民國國旗都已經被收起來了,台灣是我們的國家,有客人從中國來,如果是有尊嚴的談判,為何要為了客人而收起國旗呢?馬政府正在讓這個國家受到屈辱。馬英九當了快半年的總統,可能還是不知道什麼是主權,什麼是退讓。民進黨在這裡告訴馬總統,把國旗藏起來就是把國家藏起來,把國家藏起來就是在主權上退讓,你不只退了一寸,你還退了幾十年。
到目前為止,國安高層還在為稱呼問題絞盡腦汁,發揮「創意」。然而,民進黨認為,總統是一個「尊嚴」的問題,不是一個「創意」的問題。我們不需要創意,總統就是總統。在這裡,我們強烈要求,馬總統應該要求陳雲林稱他為總統,而且,他應該把選舉時的政見,「台灣的前途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清楚向陳雲林表達,這樣子的會談才能為台灣主權加分。
第四、中國正在撕裂台灣,從這次陳雲林的行程安排中,我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這一點。台灣最大在野黨的民進黨被選擇性的忽略。全世界沒有任何政黨會與威脅自己國家的政黨聯手對抗自己國內的政敵,然而,國民黨這幾年來就是這麼做。這種情形必須立刻停止,因為這樣下去會讓台灣陷入萬劫不復的分裂與對立之中。陳雲林來台灣不是共產黨與國民黨兩個政黨的之間的「家務事」,而是整個台灣國家的公共事。在這裡,我們要提出嚴正的呼籲,立刻廢除國共平台,所有的兩岸協商都應該受到國會與民意的制度性監督。
民進黨執政了八年,海峽兩岸從來沒有發生過戰爭。民主進步黨已經向世人證明了,一個政府,只要有智慧與決心,它絕對可以一方面捍衛台灣主權、發展兩岸經貿,另一方面避免與中國發生戰爭。然而,現在馬政府發展經濟與避免戰爭的方法,就是在台灣的主權上節節退讓。在這裡,我要不厭其煩地請求所有人民跟我們一起來思考,台灣退了這麼多,我們究竟得到什麼?兩隻熊貓嗎?
親愛的台灣人民,十一月三日起,讓我們把台北市變得很「台灣」,政府不要的尊嚴與主權,我們人民自己來捍衛。這是唯一的路,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們要用和平、理性、堅定、非暴力的方法來捍衛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尤其是民進黨的黨員,不管任何時候、狀況,一概不准使用暴力。民主是民進黨唯一的武器,和平是民進黨唯一的方法。這是我唯一的懇求,也是我唯一的命令。
- Nov 04 Tue 2008 21:15
〈奧文章〉一個台灣學生在夜半的倏然驚醒
一股肅殺的氣氛,正在全台灣蔓延
一個捏塑全新極權國家、甚至是一個陷台灣於共產鐵幕之中的計畫,正在馬英九政府的手裡悄然成形
雖然我只是個掛名的中華民國國民,雖然中華民國政府曾經血腥的全面屠殺台灣人菁英
看到這個作惡多端的國家就快不得善終,我應該要感到高興的才對
但現在,我卻連一絲最淺的微笑都擠不出來
因為馬英九先生正打算要把我的祖國、我的故鄉、我的靈魂所在--台灣,跟中華民國一同陪葬
送往真正的邪靈--中華人民共和國--張開的血盆大口裡
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啊,我們若還不挺起肩膀
以後壓在我們身上的,將會是來自中國的沉重枷鎖,將不再擁有自由
如果不懂得保護垂死的台灣主權,我們也不配擁有自由
現實世界就是這麼簡單,就是這麼殘酷
真理不會站在不為它而戰的人身旁
自由也永遠不會被握在不懂得捍衛它的人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