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 確認有美國國籍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
記者邱勝旺/攝影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昨天有重大進展。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公布美方回函,指李慶安為美國公民,「且並無喪失美國國籍之紀錄。」

民進黨立院黨團指李慶安具雙重國籍,依修正前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現行國籍法,她在1999年當選立委就職前未放棄美國籍,就喪失立委資格。李慶安已四連任,擔任立委近十年。

民進黨團也點名另一位國民黨立委李明星,未依國籍法在今年就職前辦理放棄美國籍。民進黨團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開朝野協商,即刻解除李慶安、李明星立委職務,交司法單位嚴辦。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認為,立法院應立刻處理,追回公職薪水,李慶安與國民黨應向社會道歉。

李慶安昨天坦承美方回函有她的名字,但辯稱美方回函非最終結果,「國籍案還在審理中」。

不過,王金平表示,依據國籍法,立委具外國籍且未在一年內提出喪失外國籍證明,才能解職,目前有外國籍爭議的立委還未最後認定,立院無法處理。

李慶安在今年三月十二日被媒體爆料,質疑仍擁有美國籍,爭議迄今已達288天。立法院在五月廿三日決議,函請外交部協查本屆一百十三位立委是否具雙重國籍,我駐美代表處十二月二日把美方查詢結果以電報拍回外交部。

蔡同榮昨天拿出這份電報,依照美國國務院的紀錄顯示,李慶安(Ching-An Lee,出生日期1959年1月17日)「在美國務院有紀錄因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並無喪失美國國籍之紀錄。」

不過,美方回函表示,當具有外國籍的美國公民接受外國政府公職、宣誓效忠外國政府,並有意圖放棄美國籍,則該美國公民「可能已做出放棄美國籍之行為」;美國務院雖尚未對李慶安作出喪失美國籍之決定,但仍可基於放棄美國籍之意圖,並已做出可能放棄美國籍行為之證據,以決定其已喪失美國籍,此種決定「可追溯其可能放棄美國籍行為之日」。

李慶安認為,上述說法代表她喪失美國國籍之日,可溯及1994年她宣誓就任台北市議員時。

【2008/1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引用自: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4658994.shtml






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消息。

如果李慶安委員當初選擇說實話,也許今日的傷害不致於如此的大。

但木已成舟,現在我們也只能看國民黨中央會如何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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